陈阳: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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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08 23:40作者:陈阳来源:《中国金融》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标志着这一战略决策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也为推进金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指明了具体方向。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以金融业全方位对内和对外开放为突破,以要素市场国际化发展为驱动,以制度集成创新为引领,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推进资金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充分发挥海南所长,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全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等“三区一中心”战略建设。

一、以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加快推动自贸港跨境投融资政策落地见效

资金的自由流动,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条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将立足于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逐步构建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相适应的跨境投融资新体系,为境内外市场主体的跨境贸易、投资和融资等发展需求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一是通过实现跨境资金收付高度便利化,推进离岸新型国际贸易创新,助推跨境贸易规模跨越式发展。发展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是加快做大海南贸易流量、形成增量的重要手段,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切实便利港内重点企业开展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推动试点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全面转向事后核查,实现资金收付高度便利化,并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重点企业和试点银行开展离岸新型国际贸易过程中非主观恶意轻度违规行为免于处罚。同时,推动将“离岸新型国际贸易”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探索在洋浦等重点园区加大对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财税政策支持,逐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优势,加快构建面向东南亚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岸新型国际贸易取得突破性进展,贸易收支总额约为2019年全年总额的8倍。

二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入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助力外商投资质量齐升。高度开放的外资准入是全球成功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特征,也是国际经贸新规则中的重要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对于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海南自由贸易港专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大幅减少外商投资禁止和限制条款,加快推动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全面吸引各类外资机构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业的竞争性,增加金融要素供给,促进金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方位便利外商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充分保障各类内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平等经营,逐步实现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深度对接和制度联动。

三是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自由兑换,提升自主跨境融资能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建立新的跨境融资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的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逐步实现港内市场主体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决定跨境融资的方式、金额和时机等,优先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和发债等方式,突破现有跨境融资杠杆率,并最终实现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经营、并购重组和产业链生态圈打造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以全方位对外开放为突破,加快提升自贸港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的能力

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特别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市场不完善、金融业态缺失、法人机构严重不足的现实面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亟须通过加快金融业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来倒逼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球金融机构和高端金融资源集聚,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补齐金融组织体系短板,构建开放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需要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来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将率先落地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取消外资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扩大业务范围,全面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市场的开放层级,推动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加快集聚境外金融机构,补齐机构短板,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二是推进QFLPQDLP试点落地,分阶段推进资本项目完全可自由兑换。目前,《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土壤上落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QFLP政策,方案出台不到一个月时间,海南自贸港首支QFLP基金已成功落地,吸引外资近1亿美元,有力集聚了境外资金、境内外优质投资者、投资管理机构和投资人才。同时,海南将积极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落地,集聚更多的境内投资机构通过QDLP踊跃开展各类境外投资,并逐步扩大QDLP的试点额度和投资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紧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需要,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提高已可兑换资本项目的便利化水平,有序推动个人资本项目等不可兑换资本项目开放,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资本项目完全可自由兑换。

三是推进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全力打造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首先,积极探索在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把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创新政策等,同步在现有的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里面落地实施,更好地体现海南特色、服务自贸港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要以及与其他省份相互独立。其次,探索通过对现有本外币账户添加标签的方式,来区分海南自贸港内居民、内地居民和境外主体开立的账户,在账户权属、账户行为自由度、准备金要求、利率汇率决定、税收优惠等方面能够充分享受国际上通行离岸账户的好处。最后,在充分发挥账户隔离作用、建立资金“电子围网”的前提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能够继续保持海南居民账户与内地账户的资金正常往来,以及与境外资金的自由流动,更加便利海南市场主体跨一线和二线的贸易投资需求。

三、以要素市场国际化发展为驱动,加快提高自贸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全球化的要素市场和功能性金融基础设施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居于枢纽地位,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配置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加大境内外资本流入、提高金融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

一是加快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的国际化建设。海南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将以全面对外开放和国际化为出发点,逐步推动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易场所互联互通机制。要推动交易品种国际化,推出国际化的交易品种,逐步推动与境外交易场所实现产品互挂,并支持以人民币或者其他的多币种计价。要推动参与者国际化,推动非居民发行人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发行交易产品,允许非居民投资者参与到交易场所的各类交易和资金结算,加快推动国际上成熟的交易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跨国企业等参与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清算所建设。清算能力是一个地区金融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代表了一个地区金融市场对资金和风险的综合管控能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建设海南国际清算所,发展场外衍生品相关业务,对冲跨境货物贸易和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等面临的市场价格、运费、汇率和利率波动等风险,提供安全便捷的仓单融资服务,完善我国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为我国大宗商品场外市场提供一个集中统一的交易和清结算平台,助推我国争夺大宗商品场外市场的国际话语权、定价权,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区域性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和结算中心。

三是加快助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积极利用连接境内境外两种资源、离岸在岸两种市场的特殊地位,充分发挥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枢纽作用,通过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打造结算中心、借助国际化的要素市场和国际清算所等平台载体、进一步便利跨境双向投融资开展等方式,逐步探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培育在岸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加快推进以人民币计价、交易和结算的金融产品流通,促进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稳步提高非居民持有、投资和交易人民币资产的意愿,逐步开拓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币投资品市场,推动人民币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结算和投资工具,加快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四、以制度集成创新为引领,加快形成自贸港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发展的新局面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立足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的发展需要,通过制度集成创新引领各类金融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全力培育离岸金融、金融科技、REITs、消费金融和绿色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逐步构建产业与金融融合可持续发展机制,全面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精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是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稳步健康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探索经批准的金融机构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探索在发展初期对在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进行严格隔离,禁止资金的跨市场流动,确保离岸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首先,积极推动交通银行等四家离岸银行授权其海南省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其次,探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扩大离岸银行试点范围和离岸金融业务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最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逐步探索建立包括离岸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等业务齐全的离岸金融市场。

二是推动金融科技研究成果率先落地应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率先落地,逐步打造金融与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产业链和生态圈。首先,积极争取法定数字货币试点落地,探索推动法定数字货币在旅游消费、离岸贸易资金结算、跨境投融资和穿透式监管等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为全岛建设自由贸易港开好局、起好步。其次,推动区块链技术在跨境贸易、跨境支付、普惠金融、信用评价等领域的应用,培育打造“区块链+金融”产业集群。最后,推进监管沙盒试点落地,全面强化对金融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业态的监管,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金融科技等创新领域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

三是推动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创新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全国首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份,《总体方案》也提出“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动公募REITs发展,能够有效推动港内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创新融资渠道,降低债务风险,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充分保障重点园区、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益,形成投融资良性的循环。

五、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加快推进自贸港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下,跨境资本流动、金融宽松管制和金融创新等带来的风险点将逐步累加,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三反”压力逐步加大,海南自由贸易港坚决不能成为境外资金冲击境内、境内资本外逃的通道,亟须加快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各项长效体制机制,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统筹考虑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和风险防控的实际需要,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综合监管机构,对接国际监管规则,逐步推动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和海南证监局职能整合,加快解决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相互隔离、金融创新监管存在真空以及监管滞后等问题,全面履行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和监管等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国际化水平。

二是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系统。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和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跨部门、跨机构和跨市场监管数据全覆盖,实现对进出岛每一笔资金的源头、去向和发放全程可记录、可留痕、可追溯,促进对自由贸易港内的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等实施全流程监控,实现事先甄别异常金融活动,对金融风险做到事先防范、事中可控和事后处置。

三是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推动自由贸易港内商事主体可自主选择熟悉的法律解决金融纠纷,以更好促进港内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保护境内外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0-12-8来源:《中国金融》作者: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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